记者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获悉,按工程建设的进度要求,龙滩水电一期工程水库建成后,按正常蓄水位375米计算,将淹没黔、桂两省(区)的10个县,淹没土地面积为56.53万亩,林地为21.87万亩。到2008年需要安置人口为8.05万人。
根据龙滩水电工程主体工程建设进度及水库运行方式,龙滩水电工程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按施工区和库区两部分进行规划,分施工区、围堰影响区(290米以下)、全库区三个阶段实施。
广西、贵州两省(区)政府对库区的移民安置工作高度重视,均颁发了《龙滩水电站移民安置实施管理办法》。2002年4月16日,龙滩公司与贵州省移民办签订了《龙滩水电站贵州库区水库淹没处理和移民安置补偿投资包干协议》。贵州省移民办又分别与库区的州(市)、州(市)又与辖区的县政府签订了包干协议。各州(市)、县按照协议要求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工作。
为保证移民工作合理、合法、有序的进行,在整个移民安置过程中,广西移民开发局和龙滩公司还联合委托中国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咨询公司对广西库区水库移民安置进行综合监理,使移民安置在投资、管理、质量、进度控制及各方面的配合协作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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