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程师邵先生到北京朝阳法院递交诉状,状告北京雅思学校刊登虚假招生广告,邵先生要求被告双倍赔偿其学费3960元,并在媒体上公开道歉。
邵先生诉称,看到被告在《前程》上刊登的两则广告《后SARS时代,外企求职新动向》、《CBD外企面试口语培训中心》后于2003年8月24日前交清1980元学费,接受了为期四天的培训。
培训结束后,原告要求被告履行广告《后SARS时代,外企求职新动向》中“免费推荐到外企中成功就业”的承诺,但被告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压力和精神压力,致使其延误就业机会。
原告认为:“成功就业”是其参加该培训的动机和目的,但被告并没有兑现承诺,侵犯其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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