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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王先生路遇盗包疑犯,立即冲上前去,令王先生没有想到的是,在他与疑犯搏斗的过程中,围观者竟然无一人上前帮忙,不过王先生最终还是将疑犯抓获了。日前,河北区人民检察院向王先生所在的单位发出给予其表扬的司法建议。
据检察机关介绍:事发当日,王先生骑着摩托车下班回家,途经河北区一自由市场时,听到路对面有人喊“抓小偷”。他马上掉转车头追了过去。盗包的犯罪嫌疑人已经开着摩托车钻进了附近的楼群。王先生在后面紧追不舍,路边有很多人,但是没有一个人加入追赶的行列。追了1000多米,在一居民楼附近的一条小马路边,王先生用自己的摩托车将犯罪嫌疑人抹倒。趁王先生停车的时候,犯罪嫌疑人推起摩托车又跑,但是车没有启动。犯罪嫌疑人马上弃车逃跑。同时将偷来的被害人的钱包丢弃在路边,然后钻进楼群。王先生又追出200多米,将犯罪嫌疑人摁住。此时,被害人已经赶到,王先生将犯罪嫌疑人拽回路边。
此时,周围已经聚集了不少人,但还是没有一个人伸手帮王先生一把,倒是有不少人替犯罪分子说情:“放了他吧,钱也追回来了”、“做事别太绝,他也不容易”。任凭周围的人如何说情,王先生还是紧紧地按着犯罪嫌疑人。直到警察赶到现场,带走犯罪嫌疑人,王先生才悄悄离开。被害人为表达感激之情,曾试图打听王先生的住处,但被王先生婉言谢绝了。
事后,王先生除了到派出所做过一次证,一直没有对任何人说起此事。为了褒扬王先生这种见义勇为的行为,河北区检察院于日前向王先生所在的单位发出了给予王先生表扬的检察建议。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王先生说,我做保卫工作这么多年,碰上这种事,我肯定要管。否则,我觉得无论是责任感还是良心上都说不过去。但是让我没有想到的是,当时那么多人在场,竟没有一个人站出来帮我一把。尤其是我把犯罪分子按在路边到警方赶来的十几分钟里,我一边要按住犯罪分子,一边还要提防后面,因为此时如果犯罪分子有同伙从后边袭击我,我肯定就会受伤或者牺牲。当时情景让我至今回想起来都感到心酸。现在的人们这是怎么了?但记者问他,以后再碰到类似的事情,你还会管吗?王先生回答得很干脆:我会,不用说大话、高调,我觉得作为一个有良知的公民,应该挺身而出。否则,如果大家对犯罪分子的行为置之不理,听之任之,坏人会更加有恃无恐、为所欲为,那么我们的社会会成什么样子?
被害人:多亏了王先生出手相助
被害人李女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真的很感激他的仗义之举。当时我急坏了,多亏了王先生,否则我的包就找不回来了。要是全社会的人都像他这样,社会治安就有保证了,老百姓的生活也就更有安全感了。”
检察机关:被告人被判两年半
据检察机关介绍,本案的被告人刘某已经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半。检察机关认为,见义勇为、扶危助困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我国《刑法》上也是有据可查的。《刑法》的这些规定主要是为了更好地打击犯罪、保护人民,这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如果每个人都能做到见义勇为,那些想犯罪的人就不敢再犯罪了。(为保护正义群众,故隐去王先生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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