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为有效遏制生产、销售、运输、仓储等假冒伪劣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天津市经济发展秩序,保护企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日前,市质监局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行政辖区打假责任制度,并分别与各区、县质监局签订了《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辖区打假责任状》。今后,天津市质监系统将按照辖区生产、经营企业的分布情况,把打假的任务和责任逐级分解,实行分片包干,落实到区、县质监部门各相应责任人身上。
据了解,天津市质监系统全面推行行政辖区打假责任制的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内容:一是以区、县为基础,把区、县质监局作为基本责任单位;二是划分区域,责任到人。即每个区县局都将本行政区按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分成若干责任区,对应每个责任区,把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员上;三是明确职责:第一,摸清分管辖区内企业数量、企业规模、质量状况及动态消长等底数。第二,分类指导企业的质量管理活动,帮助企业完善质量自律措施。第三,调查、检查责任区内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发生的质量违法活动,调查、检查责任区出现的制假售假违法活动。第四,依法查处违法活动。第五,承担对区域性、行业性假冒伪劣问题的具体整治任务。第六,对自身能力难以解决的跨地区案件、大要案和区域性问题等,提出整治意见及时报告地方政府和市局。第七,发现企业遇到标准化、计量、质量管理、认证、安全监察等问题,协调相应部门给予帮助。建立“打防”结合、“打扶”结合、“打帮”结合的工作机制;四是市质监局督办。在区县局落实责任的基础上,市局把主要精力放在督查督办上。对区县局报告的工作阻力较大、难以解决的区域性问题和大要案,市局要高度重视,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并要积极主动协调当地政府,解决问题.要加大对区县局考核力度,对限期内不能解决问题、打假工作不力的区县局,要实行责任追究;五是严格考核,赏罚分明。对认真负责、及时发现和查处制假售假违法活动的有功人员要予以奖励,形成人人认真负责的风气。对玩忽职守酿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大案要案屡屡发生、群众和舆论反映强烈、限期没有改观的,要坚决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包括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推行辖区打假责任制是探索有效遏制假冒伪劣产品的有益尝试。通过落实行政区域打假责任制,能够摸清工商企业底数和生产经营情况,提高打假针对性;使假冒伪劣违法活动早发现、早打击、早控制,不致造成较大影响和危害,或发展为区域性问题;可以有效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规范执法打假工作;能够及时为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提供技术服务,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和区域经济优势的形成。
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通过全面推行和落实辖区打假责任制,必将进一步深化执法打假工作,为全市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消费、竞争和投资环境,为推动天津市经济实现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做出新贡献。(记者/刘雁军 通讯员/质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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