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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改革司司长 范恒山
当我们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开始实行改革开放、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路的时候,一个关乎公有制命运,也关乎市场经济成败的历史性难题就摆在了我们面前:如何把市场经济与公有制有机结合起来?在解决这个难题的过程中,探索公有制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多种实现形式的思路提出来了,而经过这些年的努力,我们终于找到了一种被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混合所有制。
混合所有制既是一种社会经济成分,又是一种企业资本组织形式。它是股份制的一种形式,是适应我国现阶段所有制结构、在改革开放中形成的特殊形态的股份制。改革开放前数十年里,我们僵化地理解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某些论述,脱离我国生产力水平和生产社会化程度低、经济结构多层次、区域发展不平衡等基本国情,从消灭私有制的理论原则出发,通过一浪高过一浪的所有制“穷过渡”,最终形成了以国有经济为主体的单一的公有制结构。改革开放后,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状况出发,我们着手对这种所有制结构进行改革,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格局。正是在这种新的所有制格局下,各种不同性质的资本通过市场流动重组、参股融合,实现着不断增殖的目标追求,也使混合所有制这种新型的企业资本组织形式应运而生。作为市场经济的产物,混合所有制给企业和经营者带来了高收益,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而作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市场经济相结合的产物,它为公有制的实现提供了良好的依托,通过混合所有制实现公有制,能够大大增进公有经济的活力和效率。第一,通过国有和集体资本吸纳其他性质的资本或公有资本进入其他性质企业等交叉持股的方式,改善国有或公有企业的产权结构,有利于国有或公有企业在产权多元化的基础上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
第二,公有资本参股其他性质的企业,能够依托多元产权架构和富有活力的运营机制增长自身利益,即做到所谓“借鸡生蛋”;第三,公有资本和其他性质的资本的融合并以适当形式处于实质性控制地位,有利于凝聚和推动更多的社会资本,从而有效放大公有资本特别是国有资本的辐射功能,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提升整个公有经济的竞争力。总之,相对于其他形式,通过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公有制,有利于巩固和发展公有制。
正因为如此,混合所有制经济在实践中显示了很强的生命力。据国家统计局统计调查,截至2001年底,占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净资产70%的4371家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中,已有3322家企业实行了股份制改革,改制面达76%。在已改制的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中,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占69%。520家国家重点企业中的514家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已有430家进行了公司制改制,改制面达83.7%。其中一部分还改造为上市公司。近两年,个体、私营资本和国外资本介入国企重组的力度进一步加大。据全国工商联2002年对全国私营企业的调查,分别有8%和13.9%的私营企业已经或准备收购国有企业。又据国资委提供的资料,中央企业今年以来发生的产权转让中,约有83%是非国有企业和外商受让的。混合所有制作为公有制经济的有效实现途径和促进生产力发展的重要手段,在有的地区已成为主要的经济成分,在全国也已达到40%左右。
天津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是全国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一个缩影和代表,而天津近些年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业绩再次有力地证明了这样一个事实:混合所有制经济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符合中国国情,符合生产力发展要求,也符合社会主义发展方向。
基于实践发展的丰硕成果,在以往认识的基础上,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进一步指出,要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这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和公有制实现形式上的重大突破,将带来公有制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新局面,也将带来公有制经济和整个国民经济的更大发展。国有经济比重比较高的地方,尤其是许多老工业基地,都应像天津一样,按照《决定》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不同性质资本间的流动重组,特别是要在国有企业的改革中,积极引进非公有资本和国外资本,改善股权结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通过改革,逐渐确立混合所有制经济在我国所有制结构中的主体地位,真正构筑起经济社会全民、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富有活力的微观经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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