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方网消息:公安部修改的“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和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办法即日起实施。
据悉,驾驶证管理办法修改的内容为,第六条增加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代号为Z,只准驾驶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A、B、C准驾的其他车辆代号中增加准驾车型代码Z;第九条第五项修改为,四肢、躯干、颈部运动能力正常,但左下肢残疾的,可申请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第十一条增加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学习驾驶证为18至70周岁;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增加现役军人(含武警)应交验军人身份证件和部队团以上证明的规定;第二十条增加对年龄超过70周岁的,注销准驾车型D、E、F、G、H、K、L、J、M、Q的规定;第二十六条修改为,驾驶证遗失、损坏应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领,申请时应如实申告补领原因,车管所应告知申请人如实申告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并在48小时内审核补发新证。驾驶员考试办法修改的内容为,第六条第一项增加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考试用车,车长4米以上,取消有自动变速装置的车辆不得作为考试车辆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