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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在北辰、大港、静海初步建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明年东丽、汉沽也将铺开,到明年底本市30%的农民可享受新型合作医疗。
-到2007年,全市有农业的区县都要建立并施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村人口覆盖率达到70%以上。
新制度明确规定财政投入
“保大病”提高抗风险能力
农民“因病致贫”有望根治
农民,尤其是生活困难的农民最怕得病,“一场病,全家苦”,一人患病可能使整个家庭的正常生活陷入困境。本市静海县杨成庄乡一项调查显示,在该镇贫困农民中,60%是由于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造成。如今,这种状况已有望得到根治。
北辰区双街镇常庄村村民顾宝萍由于胆管结石花费的20083元医药费,在镇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办公室报销了6538元。据介绍,在每月10号医药费报销的日子里,很多村民都会像顾宝萍一样高兴地从这里领走他们的报销费用。
据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了帮助更多的像顾宝萍这样的农民,本市正在推行一项前所未有的宏伟计划:目前已在北辰、大港、静海初步建立起农村合作医疗体系,到2007年,全市有农业区县都要建立并施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村人口覆盖率达到70%以上,保证农民病有所医,减轻农民因病造成的经济负担,提高农民健康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存在较大差别。
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中,各级政府财政投入的数额有明确规定,医疗服务水平和抗风险能力较高,以保大病为主,筹资管理主要以区县为单位。而过去曾存在于广大农村的合作医疗制度,覆盖面较广,名义上是政府扶持,但没有明确规定政府财政投入数量,以个人投入为主,筹资水平较低,以保小病为主,筹资管理以村、乡为单位,因而医疗服务水平较低,抗风险能力较差。
市、区县、乡镇三级财政补贴
村集体和个人少量投入
确保资金到位合理运行
按照市政府要求,本市采取市、区县、镇三级财政补贴,村集体少量投入,农民个人集资的方式,筹集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市、区县、乡镇、村每年给每位农民分别补助10元、10元、5元和5元,农民个人每人每年交纳15元。同时鼓励社会各界自愿出资捐助农村合作医疗。
农民以家庭为单位参加合作医疗,起步阶段,一般地区每人每年出资额不低于15元,相对贫困地区不低于10元,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可相应提高缴费标准。已经患有严重疾病的农民参加合作医疗,可以适当提高保费。
乡镇财政和村委会投入合作医疗扶持资金的总和,按实有农业人口数计算,每年每人应不低于10元。鼓励乡镇和村办企业组织职工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其缴费标准应高于同期本地区农民的平均缴费标准,企业还应按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合作医疗扶助资金。
试点区、县财政按全区、县实际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数,每年每人不低于10元的标准安排资金,补助农村合作医疗。
为充分使用好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各级政府均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组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具体业务,制定财务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协调合作医疗资金的划拨,定期检查、监督合作医疗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指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重点,是解决农民因患大病而造成的生活困难和致贫、返贫问题,即使农民能享有最基本的医疗服务,又要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持续有效运行。
北辰、静海推行收效明显
30多万农民先尝“甜果”
明年新政策覆盖率达30%
北辰区在本市较早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时至今日,全区各镇普及率已达到100%。静海县在今年10月份起步建设合作医疗体系,但短短一个多月时间,收效明显。为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的具体情况,记者分别走访了这两个区县。
早在1992年,北辰区就以宜兴埠镇为试点,开展了镇办镇管的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此基础上,于1997年在全区各镇进行推广。截至2002年底,全区各镇已全部实行了镇办镇管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该区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每人每年缴费标准不低于10元,村集体扶持每人每年不低于5元,镇政府资助每人每年不低于5元,区政府资助的标准每人每年10元。同时,区政府还对各镇合作医疗的报销比例,起报标准和报销封顶线进行了具体规定。要求各镇对农民住院医药费报销比例最低不能低于25%,最高限要争取达到50%;起报标准不能太高,原则上不超过1000元,报销封顶线不能太低,原则上不低于2万元。
同时,区有关部门从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资金总量中提取20%,作为区大病统筹保险基金,用于镇管合作医疗统筹基金超支时的补助,和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个人医药费超过本镇规定封顶线外的补助,在镇封顶线的基础上提高2万元为区封顶线,并按照不同比例进行报销。
截至9月底的统计数字显示,北辰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数已达到175528人,占全区农业人口的88.5%,参加村数119个,占全区行政村数的94.4%,已筹资368.4万元,住院医药费已补助625人,报销金额105.3万元。
据双街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介绍,该镇从1998年开始实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由当时的5个村,发展到现在全镇15个村都实行了合作医疗,并纳入微机管理。至今5年多来,从未因报销问题与农民发生争执、矛盾。预计到今年底,该镇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户普及率将达到100%。打开该镇的报销名册,上面清楚地列着每个月农民的报销情况。今年以来,截至10月底,该镇已为110位农民报销医药费19.43万元。
这里在每个村的村务公开栏中都张贴了一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须知,和农民合作医疗特约指定医院,农民一目了然。农民生病出院后,带上医院的“住院结算”收据及诊断证明,到镇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登记,然后由村主要领导签字,填写好有关内容,再盖上村委会公章,就可以按照合作医疗指定日期进行报销了。根据北辰区规定,每个镇每年为农民报销医药费的次数不得少于4次。最早开展合作医疗的宜兴埠镇现在每周都要报销一次,农民从开始办理报销手续到领到报销费用,最短几个小时就能办好。
静海县从今年10月份开始推行互助共济大病统筹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按照民办公助的原则,实行市、县、乡(镇)、村和农民个人共同筹资,市、县两级政府每人每年投入20元,乡(镇)政府每人每年投入5元,各村按全村农业人口数每人每年投入5元,农民以家庭为单位每人每年投入15元,所筹集的款项全部由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委员会管理,确保有限的资金集中使用。同时,医疗补助款倾向于患大病重病的农民,对医疗费用超过2000元的农民,分别按不同比例给予补助,医疗费用越高补助的比例越高,最高限额为3万元。虽然起步较晚,但截至目前,该县已有3个乡镇24个村参加,预计到11月底,参加合作医疗的人数可达到15万人。
市卫生局负责同志告诉记者,明年东丽、汉沽也要加入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来,到明年底,全市农民参与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中的比例将达到30%,届时将有更多的农民享受到这一政策带来的“甜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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