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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为有效节约城市水源,保证城市可持续发展,市建委今天上午发布了《天津市住宅建设中水供水系统技术规定》,从下月起,本市将在新建住宅小区建设中推广再生水资源(简称中水)的设计、施工管理。
住宅建设中水供水系统的范围为:城市规划面积五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住宅小区;城市中水供水范围内的居民住宅;建筑面积超过二万平方米的公寓、高层住宅等建筑;规划人口在一万人以上的住宅小区。从下月起,凡城市中水供水系统未包含的住宅小区,要考虑自循环处理系统,规划用地和工程设计要予以同步实施。尚处在土建主体施工的住宅工程,要进行增加中水入厕系统的变更与工程同步实施。住宅小区中水的用途为冲厕和小区绿化、景观用水、路面清洗等,不得用做其它生活用水。凡城市中水供水规划范围内的新建住宅必须同步设计中水冲厕系统,小区内同步配备中水供水管网。住宅工程必须选用节水型卫生洁具。未按规定实施住宅中水供水系统的工程,不予竣工备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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