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人们对检察机关的自侦案件缺少监督提出了种种议论,为此,天津市检察机关进一步完善了内部监督机制,强化内部执法活动监督,取得显著成效,最突出的是群众举报干警违法违纪数量连续四年下降,违法办案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率进一步提高。前不久,在该市有关部门组织的一次对执法活动和执法作风的问卷调查中,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到了99.6%。
强化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首先要找准问题,确定监督的重点。他们经过对群众举报检察干警违法违纪信访件进行分析,梳理出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问题。主要是:个别干警不注重对犯罪嫌疑人、证人权利的保障,甚至违法办案;少数干警特权思想和衙门作风严重,对待群众态度粗暴蛮横;在查询、扣押、冻结款物等环节上,不严格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针对这些问题,他们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向犯罪嫌疑人和证人发送“两个须知”的制度,即《犯罪嫌疑人须知》和《证人须知》,对犯罪嫌疑人、证人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明确告知;推出《对检察干警执法活动的监督办法》,实行了案前审查监督、案中跟踪监督、案后回访监督制度,将监督贯穿于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全过程;加强对执法活动密切相关的查询、冻结扣押案件款物管理的监督,制定了《关于对扣押物品管理的规定》;向全社会公开推出“承诺”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使监督的触角延伸到检察工作的核心———执法办案活动中,对减少干警违法违纪案件,确保公正执法、文明办案起到了积极作用。
在今年的“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中,为解决自侦案件“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他们进行了“百起案件执法情况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检察机关办理自侦案件中的决定不逮捕案件、决定不起诉案件、法院判决无罪案件、撤案或转出案件以及申诉案件。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自侦案件的办案程序、管辖范围、办案时限、扣押款物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办案纪律要求。
为了检验“三个发送”即发送《证人须知》、《犯罪嫌疑人须知》、《检察人员遵守办案纪律情况意见表》是否真正得到落实,检查组分别进行了“四走访”,即走访发案单位、走访犯罪嫌疑人、走访证人、走访犯罪嫌疑人亲属,直接听取他们对检察人员执法活动的意见。据统计,从2001年他们围绕“三个发送”进行执法专项检查以来,共审查案件551件,回访涉案单位263个,回访犯罪嫌疑人1414人、证人2333人,回访犯罪嫌疑人亲属325人。为了查验扣押款物是否合法,是否侵害了当事人的利益,检查组从该市各级检察院调阅案卷273册,主要检查暂扣款物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发还,有无变相扣押、收取赞助费或处置不规范问题。通过检查,使前几年群众反映强烈的暂扣款物处置不规范以及将暂扣款物变相成为企业赞助费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天津市检察机关开展执法专项检查以来,不仅促进了各项办案制度的落实,而且使检察队伍的执法水平明显提高,纪律性和战斗力明显增强。2002年该市检察机关审查批捕9596人,审查起诉11596人,查办职务犯罪案件661件,大要案率比2001年上升20%;今年1月至10月,该市检察机关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352件,其中大案要案330件,占立案总数的93.8%;其他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保持稳定发展的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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