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今天在北京中南海怀仁堂同第二十次全国公安会议部分代表座谈时强调指出,各级公安机关必须把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作为主要任务,真正做到执法为民。
在谈到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时,胡锦涛说,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要贯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使公安工作的每一个方面、每一个环节都真正体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权益,真正做到执法为民。要进一步端正公安工作的执法思想,坚持对法律负责和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坚持专政职能和管理职能、服务职能的统一性,始终把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作为公安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胡锦涛强调,坚持人民公安为人民,就必须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从人民群众最希望公安机关做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最不满意的事情改进。凡是得民心、顺民意的事情,都要竭尽全力去做;凡是失民心、背民意的问题,都要雷厉风行去改。要毫不动摇地贯彻从严治警的方针,大力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警放在公安队伍建设的首位,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队伍。
胡锦涛说,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在社会稳定中推进改革发展,通过改革发展促进社会稳定,是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长期实践中形成的基本经验,也是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各级政府都要从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性,扎扎实实地做好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真正担负起确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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