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刑侦大队副队长王擎昆告诉记者,早在本月17日对这个艾滋扒窃团伙集中抓捕前,他们就已经做好了将他们集中关押的准备工作:“因为这些艾滋扒手已经给众多群众造成了一定恐慌心理。”“不管他们有没有艾滋病,但他们在行窃被发觉后都说自己有艾滋病,结果,吓得许多群众眼睁睁地看着他们跑掉。此前,我们警方因为更多考虑到这些人携带传染性疾病,所以只能抓了放,放了抓,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他们所带来的社会问题。”王擎昆说。艾滋病属于慢性传染病
面对艾滋扒手的日益猖狂和群众要求加强整治的呼声,西湖公安分局开始向上级部门反映这个问题,“能否通过对他们集中关押的方式对他们进行处理。”《国务院强制戒毒办法》第二十条也规定:“患有急性传染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的,不宜收入强制戒毒所,而应当限期在强制戒毒所外戒毒。”“看守所不收、劳改场所不收、监狱不收,法律到他们这里就中断了。”一开始,王擎昆感到非常困惑:“但并不是说没有这种可能,我们在对法律深入研究后发现,艾滋病属于慢性传染病,不同于《条例》中所说的急性传染病。加上这些扒手中许多人的作案(偷窃手机、钱包)已经构成了刑事犯罪,因此从法理上说他们可以被刑拘,如果证据确凿,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就可以对他们判处刑罚。”
集中关押作为一种尝试
王擎昆告诉记者,这批触犯了刑法的艾滋疑犯将作为大规模集中关押的一种尝试。考虑到这批广西籍扒手,不仅携带艾滋病毒,而且都是瘾君子,因此首先将在戒毒所对他们进行强制戒毒,经过一段时间的戒毒疗程后,待他们脱毒,便对他们进行刑事拘留、集中关押。“但这些艾滋疑犯不同于其他疑犯,我们必须采取特殊的关押方式。”王擎昆坦言。据他介绍,每个艾滋疑犯将至少投入一个以上的警力。
疑犯:“没想过出不来”
昨日上午,记者进入了暂时收治12名艾滋扒手的杭州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经过四道铁门,绕过重重关卡,记者在戒毒所的腹地见到了其中的陈树杰(化名)。陈树杰,20岁,广西鹿寨人,上过一年学,13岁开始吸毒,1999年经老乡诱惑来到杭州,2000年感染艾滋病毒,依赖偷窃钱财换取白粉。陈树杰是戒毒所的常客,他已记不清他自己多少次被警察抓获,多少次被强制送到戒毒所。“好多次,说不清楚,应该有十几次吧。”陈树杰不屑一顾地说。一切对他来说都显得那样无所谓。
记者:“怎么得的艾滋病?”陈树杰:“和其他同伙共用一个针筒吸毒,就被交叉感染了,以前也不懂。”
记者:“知道后,是不是很后怕?”陈树杰:“开始是这样,很害怕,经常想这事,晚上睡觉睡不着,一个人掉眼泪……时间长了就不当回事,反正自从吸上毒后自己就废了。后来艾滋病成了对付警察和那些被窃者的借口,那些老乡也都这样干。”
记者:“想到过自己天天做违法的事被永远关押起来吗?”陈树杰:“可能吧。”说完,他嘴角轻轻一抽,露出狡诈的笑意,补充道:“一般都会放出来,没想过出不来。”
事实上,他从没担心过自己进来后就出不去,因为携带艾滋病毒,每次他都可以幸免被刑事处罚,出去后继续带着艾滋病毒做着行窃的勾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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