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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劫匪、窃贼张秀丰、代淑华、郝金豹自去年结成犯罪团伙以来多次持自制假火枪、大片刀等作案工具深夜入室抢劫,并抢劫女出租车司机。经查,三犯流窜京津冀三地,共抢劫作案4起,盗窃作案7起。本市北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决定对张秀丰执行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5万元;对代淑华执行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5万元;对郝金豹执行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日前,记者专程赶往案发地进行了采访。
昌平区女司机遭劫
-法院查明:2002年5月14日,被告人张秀丰、代淑华、郝金豹经预谋后,窜至北京市昌平区一旅馆前,骗乘了女司机魏某驾驶的红色华利汽车。行至昌平区长陵镇老君堂,三被告人以小便为借口让魏某停车后,劫取魏某现金100余元及金项链一条、金耳环一对、金戒指一枚、价值2445元的西门子手机一部。三被告人销赃得款1300元后挥霍。
-罪犯张秀丰交代:
对于这一起案件,张秀丰记得十分清楚,他讲述了整个案件发生的始末。
“我原来在北京干小买卖,挣了点钱。后来我开始炒股票,今年(2002年)5月我赔了,心里特烦。于是,我就到同村人代淑华、郝金豹打工的建筑队找他俩。有一天我和代淑华晚上喝酒时,提到怎样弄钱快的问题。当时我们想到了偷和抢。转天,我和代淑华又提到偷和抢的事,因怕人手不够,我们找到郝金豹。郝金豹一听我们准备偷东西,很爽快地就答应入伙,而且他比我们还凶。他说:能偷就偷,不能偷就抢,干嘛事情都要干净利索。开始我们想先抢一个女司机。过了几天我们坐车到了昌平。到了那里我们先买了一张地图。我们在地图上看到黑山寨比较偏僻,于是便决定在那儿下手。那天下午(2002年5月14日)4点左右,我和代淑华、郝金豹在昌平县城打了一辆红色面的,开车的是个40多岁的妇女。我们谎称去黑山寨要账,女司机便把我们拉到黑山寨。我和郝金豹下车后,假装找人,并让代淑华在车上等着我们。下车转了一圈,我和郝金豹看了看地形,见周围都是山,不好下手,我俩就决定不抢了,又让女司机把我们拉回昌平县城。
“我们在昌平住了一宿,转天上午就在昌平城内继续选择目标。一直到上午11点左右,我们才找到一辆女司机开的出租汽车,于是我们就让她拉我们去黑山寨。到了黑山寨之后,我又和郝金豹商量如何抢劫这个女司机。由于我当时胆小,便不想抢了,只打算把这个女司机甩了,不给她车钱就算了。我和郝金豹想了好几个方法想甩掉女司机,可是都没成功。下午1点多,我偷着对代淑华、郝金豹说:我一会让司机停车,假装下车解手,你们俩趁机下车逃跑。女司机将车开到一偏僻处时,我随即让她停车,称要解手。那个女司机停车后顺手拿起一把改锥,瞪着我们。我一看事已至此,不干也不行了,于是便从后面搂住她的脖子,坐在司机旁边的代淑华抬起女司机的大腿放在了仪表盘上。郝金豹则用提前准备的石块砸了女司机的脑袋几下。在此期间,我把她的耳坠摘了下来。下车时又把她的项链给拽下来了。郝金豹等则抢女司机的钱包、手机和金戒指。当晚,我们三个人就住在了山里。第二天,我们回到怀柔就把手机以300元的价格卖了。项链和耳坠让我和代淑华在北京市内的一个典当行给当了,获赃款1千多块。这次,我们三个人每人分了400多块钱,剩下的钱都付房租了。”
据张秀丰交代,他们事先准备了三副手套,两把水果刀,但没用上。
假火枪真能唬住人
-法院查明:2002年8月24日,被告人张秀丰、代淑华、郝金豹经预谋后,携带自制假火枪一支、砍刀两把,蒙面闯入北京市顺义区金营福利化工厂,强行将值班人员捆绑后,抢走手机、手表、快译通、香烟等大量物品。
-罪犯张秀丰交代:
“我们抢完女司机后不敢干了,沉了好长时间。后来见没有什么动静,于是又想起了偷。2002年6月的一天,我发现怀柔电话局院内有不少废电缆,便在晚上和郝金豹、代淑华还有另外一个同伙偷了四袋子。运到代淑华家后,我们把电缆皮剥了,然后把铜丝卖给了一个废品摊,得赃款480元。我们每人分了100元钱,剩下的钱我们用于吃饭了。
“偷完电缆后整天没事干,我们天天在住的地方闲聊。有一次我们提到了枪。我说:如果咱们有杆枪多好啊!就是偷东西时被人发现了,用枪一比划,对方就不敢动了,咱们不就跑了吗?郝金豹听后说他会做枪。后来,郝金豹用木头做了一个枪托,又在上面捆了一根铁管,做得跟真枪的样子差不多。但这支枪只能吓唬人,根本打不响。后来我又在怀柔南华市场买了两把片刀存了起来。2002年8月,我们没钱花了。8月24日,我和代淑华、郝金豹用书包装着郝金豹做的假火枪、两把片刀、绳子、手套和用旧衣服做的面罩,骑车来到顺义牛栏头镇附近的一个福利厂。当时天刚擦黑,厂里有一个值班的,我们认为天儿太早,于是就躲在附近的庄稼地里。过了两三个小时,我们见夜深人静,于是戴上面罩,跳进福利厂院内。我拿着郝金豹做的假火枪,他们俩一人拿着一把片刀往前走。看见院里平房有亮灯的,我们就走了过去。见只有一个男的值班,我们就到旁边的几间房子里翻东西。
“郝金豹划财会室的纱窗时,值班男子好像听见了动静。郝金豹于是猛地跳进屋里,从里边把门打开。我和代淑华一起冲进了财会室,然后我和郝金豹将通往值班室的门踹开了。冲进屋后,我用火枪对着值班男子,郝金豹举着刀说:‘别动!’那个值班的人吓坏了:‘我不动。’接着,代淑华过去用绳子将他捆住,并用毛巾堵上了他的嘴。然后,由郝金豹看着他,我和代淑华就开始翻东西,凡是有锁的抽屉和柜子都让我们撬开了。最后,我们在那个厂子翻了两间财会室,一间厂长室,最后拿了两部手机,一个商务通,四块手表,几条香烟和500余元。”
北辰区三匪再作恶
-法院查明:2002年9月5日23时许,被告人张某、代某、郝某经预谋后,携带尖刀闯入天津市北辰区国宗梦得农副产品配送中心,强行将值班人员闫某及客户王某捆绑后,抢走现金2250元及手机一部。此外,三被告人还分别结伙,在天津市、北京市及河北省廊坊市盗窃7次,窃得大量物品。
-罪犯张秀丰交代:
“当晚,我们来到天津一火车站附近,并住在火车站附近的一个小旅馆内。转天,我们向北京方向骑。骑出有30多里,在一个饭馆吃了点东西。吃完后,我们四处转悠,寻找可以下手的目标。我们先看上河边的一个厂子(国宗梦得农副产品配送中心),这个厂子是经营农副产品的。而后,我们又往前转悠,看上一个学校。我们认为这个学校管理松,于是决定先偷这个学校。当天午夜,我们在这个学校盗窃了录音机、电子琴和100元现金。次日早晨,我们到了廊坊并找了一个小旅馆住下。下午,郝金豹把偷来的电子琴给卖了。晚饭时,我们商量到天津的那个经营农副产品的厂子作案。转天上午,我和代淑华、郝金豹坐长途汽车来到天津。因为我们认识那个经营农副产品的桥,所以很快就找到了这个厂子。
“我们先在厂子附近呆着‘等点儿’。当晚12点,我们见厂内没人走动了,就把面罩和手套戴好,而后一人拿着一把水果刀从院墙的缺口处直接来到传达室。(据被害人介绍,当时配送中心豢养的4条巨犬都叫疯了,但是它们被关在笼子里,未能给张秀丰等造成实际威胁)传达室门没插上,我们推门就进去了。那个门卫(即闫某)正在睡觉,我们便翻抽屉。这时,门卫翻了一下身子。我对他说:我们是图财不图命,你不动我们就不会伤你。而后,代淑华用绳子把门卫反绑,然后又把他的嘴给堵上。见传达室没钱,我们拿着门卫的手电进了旁边的办公楼。见一楼左边的一间房子没锁,我们就进去了。当时屋里有人(即外地客户王某)在睡觉,还打呼噜。我们当时没想惊动他,只想把他身上的钱和手机拿走就算了。但是,我们一打手电那个人就醒了。我们一看不好,上去把他压在底下。那个人玩命反抗。我们吓唬他说:‘你再动就捅死你,我们是图财不是要你的命。’后来那个人就不动了。于是我们就用带来的绳子把他给绑上了,并抢走了他的手机。之后,由郝金豹负责看守该人,我和代淑华则在一楼统计室翻东西,但什么也没翻着。于是我们又上二楼。我们先进的是董事长室,也没翻着东西。接着,我们来到财会室门口。代淑华踹了两脚把门踹了一个洞,然后把手从洞里伸进去把门打开。在财会室的抽屉里我们翻出460元钱。为了多弄点钱我们又踹开了经理室,这时我们看见大门口来车了(据配送中心负责人介绍,门卫闫某挣脱捆绑后拦住过往群众并报案)。
“我们跑下楼,喊着郝金豹就逃出了办公楼,从围墙的缺口跑出后我们进入附近一片棒子地。接着我们就跑散了———我和代淑华在一起,郝金豹是自己跑的。我和代淑华从棒子地里跑出去后,跳进一条河里。等从河里爬上来后,我身上就剩下抢来的手机了,我们三个人的身份证都让我给丢了。抢来的460块钱在代淑华身上。我们俩走到天津市里时,天已亮了,我们的衣服也干了。当天我坐汽车到了霸州。从霸州我们又乘车回到廊坊。在廊坊火车站我们见到了郝金豹,后来我们三个人凑到一起才知道,郝金豹从那个人(王某)身上抢了1千多块钱。”
此后,张秀丰等人又盗窃作案5次。后三人被廊坊市公安局安次分局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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