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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是江西波阳县公安局招标案件侦破的最后期限。伴随着这一做法的,却是从未停止过的争议。
6月1月,波阳县就1998年以来的10起重、特大积案、要案开出15万元重奖,并根据这些积案的侦破难易,将奖金额分为5000元至5万元不等。按规定,破案期限为半年。中标民警可选择两种方式办案:一是“脱产”办案。每月只领取300元生活费,破案后领取标的奖金,案件未破则一切办案经费自理;另一种是“业余”办案。中标民警将面临双重工作压力。由于前一种方式的风险性更大,10起积案中标民警均选择“业余”办案。
在中标民警积极办案的同时,“破案招标”的做法也引起不少争议。波阳县农民企业家刘国兴被抢劫一案被列入招标案件后,刘国兴专程前往刑警大队致谢,并声称抢劫案一旦告破,他个人将再拿出两万元作为奖励。但是,也有人当面质疑波阳县公安局局长徐道美,“现在办案怎么跟承包工程一样,有钱就做?”
对此,徐道美说,波阳共有140多万人口,而刑警仅33人。通过经济、政治双重激励,整合现有警力资源,缓解刑事案件积案现象,是必然的选择。
目前,这10起招标案件仅有一起凶杀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落网。但是,通过中标民警的艰苦努力,多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已被“锁定”,悬赏招标的作用也逐渐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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