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住饭店不足24小时,饭店凭什么收一天的房费?”游客与饭店争论已久的焦点昨日终于划上句号。省旅游局负责人称,按新的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标准,饭店收费按夜算,24小时一天的概念已不存在。
过去,饭店业内有一条不成文的规距:客人中午12时之后入住,到第二天12时退房为一天,超过中午12时加收半天房费。但许多客人往往是晚上入住,甚至是凌晨入住,也被要求中午12时退房。对此,许多消费者认为这不合理。
今年12月1日起执行的“旅游饭店星级划分与评定标准”,将旅游饭店明确定义为“能够以夜间为时间单位向旅客提供配有餐饮及相关服务的住宿设施”。这个定义在原有定义中明确加入“以夜间为计时收费单位”。
省旅游局负责人解释,按夜间收费是国际上饭店通用标准,只要跨零点,都应按一天标准收费。凌晨入住者根据入住时间长短可与酒店协商房费。
据悉,所有星级酒店在大堂的售价牌上,都将明确注明×××元/夜间(不再以天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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