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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昨天,《天津市绿色生态就业工程实施方案》出台。据悉,天津将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通过实施绿色生态就业工程,在郊区县建设10万亩成规模的速生丰产林和绿色产业基地,从而吸纳安置5000至10000名下岗失业人员。
本市抓住当前国家要求林业要有一个大发展的契机,把发展速生丰产林、绿色产业基地作为安置下岗失业人员的载体和渠道之一,实现加快本市林业发展和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双赢目标。
据悉,绿色生态就业工程是一项涉及面广、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综合性系统工程。为实施好该工程,本市特成立“绿色生态就业工程协调推动组”,市农委、市计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市工商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市政局、市电力公司、人民银行天津分行等,均是成员单位。“协调推动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委。
工程实施三种形式
(1)服务中心+家庭(合作)林场:实施生态就业工程的区县成立“绿色生态就业工程服务中心”,负责本地区工程项目的组织、服务、管理和运作。下岗失业人员按自愿结合、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原则,组建家庭(合作)林场。所需土地由区县政府负责协调,由经营者与土地所有者本着自愿互利的原则,签订土地租赁合同。
(2)外环线外侧绿化带养护:以加强外环线外侧绿化带的养护管理为载体,创造就业岗位,吸纳安置下岗失业人员,2004年春季开始实施。
(3)企业造林绿化:本市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从事绿色生态就业工程,企业按一定的比例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进行造林绿化,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绿色工程利好多
发贷款减税费产业扶持
(1)贷款扶持:绿色生态就业工程的林场土地租赁费用、造林抚育费用以及从业人员生活费用垫支,由市财政统一协调贷款并全额贴息,由经营者按照贷款程序办理。
(2)税费扶持:绿色生态就业工程组织经市劳动局、市财政局审核认定后,享受公益性就业组织的再就业优惠政策。
(3)产业扶持:营造速生丰产林纳入市级重点林业建设工程,享受苗木补助等优惠政策,并允许通过间作、花卉、苗木等多种经营,达到以短养长、以副业养林木的目的,林木采伐按商品林管理。
(4)水电路扶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乡村公路建设、农村电网建设等,市有关部门在项目安排上均给予优先考虑。
本市还将对工程建设中的通电、打井、机械设备购置等必要的启动资金给予扶持。
据悉,本市今、明两年将以静海县为试点,造林7500至10000亩,吸纳下岗失业人员500名。预计到2005年,本市将进入绿色生态就业工程全面推开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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