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有影响的司法案例,一定程度上代表了一个地区的司法审判水平,有的司法案例则体现执法观念和司法理念的转变。
行政首长出庭应诉
8月28日,市环保局副局长崔玉成成为新闻人物,原因是他勇敢地当了回被告。
民告官已不再是新鲜事儿,但被告机关行政首长走上被告席的并不多见,坐在被告席上的通常都是行政机关的普通工作人员或代理律师。8月28日上午,在市高级法院开庭审理的一起状告市环保局的行政诉讼案件中,崔玉成打破了“民告官、不见官”现象,他本人成为本市出庭应诉行政首长第一人。事后崔局长对记者说,他并不是因为对官司有胜算才出庭的。
点评(市高院执行庭庭长宁岗):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反映了行政机关对法律的尊重,有助于直接听取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发现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及时规范其行政行为,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行政首长走上被告席,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已深入天津高级官员心中。
女老总拒绝执行被判刑
8月18日对商人而言应是一个吉利日子,但在这一天,本市炎达房地产女老总韩某却因拒绝执行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生效文书而被批捕,这成为刑法第313条款立法解释实施后本市第一例因拒执罪而获刑的案例。11月17日,河西法院一审做出判决,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判处韩某有期徒刑8个月。
点评(市二中院执行庭副庭长金吉吉):执行难是法院的一道难题,“法律白条”的存在不仅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法律的公信力。为此,各级法院为解决执行难探索了不少切实可行的措施。本市法院运用刑法313条款立法解释,对拒绝执行法院判决的人判罪,无疑起到敲山震虎作用,告诉那些欠债不还的“老赖”们,必须尊重法律的尊严。
亿元索赔案的双重意义
去年11月23日,马耳他籍“塔斯曼海”油轮与中国沿海船舶“顺凯1号”在天津海域发生碰撞,造成原油泄漏。随后,天津海洋局、天津渔政渔港管理处、3家渔民协会和271户渔民养殖户,分别向天津海事法院起诉,索赔金额2亿多元。今年初,天津海事法院正式立案,该案成为目前国内最大一起民事索赔案。由于案件十分复杂和特殊,此案至今尚未进入庭审程序。
点评(天津海事法院副庭长李秀杰):对审判单位而言,这是天津海事法院受理的第一起油污诉讼案,也是中国加入1992CLC公约后的第一起油污诉讼案。外方欲就此事打开突破口,中方法院则要从程序到实体做到公正,维护我国司法信誉,因此,如何适用国际公约与国内法律成为本案的关键。此案对天津海洋局意义也非常重大。过去虽然也有油污事件发生,但维权者都是受害个体,作为国家对海洋实施管理权的海洋局提起诉讼,这在国内还是第一次。因此,此案的审理结果,势必对推进我国依法加强海洋管理与保护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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