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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昨天,天津市召开贯彻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劳动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召开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电视电话会议,本市提出6项举措整治拖欠工程款行为。副市长陈质枫出席会议并讲话。本市整治拖欠工程款举措包括:大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对恶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业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开展拖欠工程款的专项治理活动。对有钱不还的房地产企业不再批准其新的开发项目,也不允许其购买新的土地,对其贷款进行限制;着手建立企业信用体系。把不按规定兑现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行为作为重要的信用提示,提示施工企业、劳务企业、材料供应商自觉规避风险;各施工总承包企业要使用有资质的劳务分包队伍,不准使用无资质队伍;严格工程报建管理,资金不落实的,不颁发施工许可证。对有工程拖欠款的开发商和建设单位,一律不批准新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依法签订施工合同,竣工工程要按期结算,对不执行法规规定按期结算的,要依法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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