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措资金保障特困企业职工“两节”基本生活
○再就业基地和职业介绍中心帮助大龄失业人员
○加大维权力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购买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
○开展创业成功者大型慰问
○加大失业保险、低保与再就业联动的工作力度
○做好社会保险经办工作
○落实“4050”人员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落实优惠政策,为技能人才创造良好环境
○做好劳动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北方网消息:为贯彻落实张立昌同志的指示精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召开党组会,研究制定了十项促进再就业和保障职工群众生活的措施,为困难职工、离退休人员办实事,解难题。
一是积极筹措资金,切实保障特困企业职工“两节”期间的基本生活。将于2004年元旦和春节期间,筹集资金400万元(其中市财政和市解困资金各200万元),专项用于解决困难职工基本生活问题。
二是充分发挥再就业基地“蓄水池”和职业介绍中心的桥梁作用,帮助大龄下岗失业人员走上再就业岗位。市劳动保障部门将组织35家再就业基地,预留空岗千余个,举办“再就业基地招聘大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专场”活动;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也将组织近400家企业入场,为下岗失业人员举办10次免费招聘专场,提供就业岗位3000余个。
三是加大劳动保障维权工作力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拖欠工资问题举报投诉接待力量,抽调人员充实举报投诉第一线,做到及时接待、及时立案、及时查处;加强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的监督检查,组成专项执法组,深入建筑企业及存在问题较多的企业进行“清理拖欠工资”专项检查;对达不到最低工资标准的企业,要求企业主管部门逐户分析情况,督促、帮助企业千方百计确保职工拿到最低工资。
四是加大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力度,托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从根本上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按照政府组织,市场运作,统一规范,各为法人的原则,组织各区县积极组建公益性再就业服务公司,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专门安置就业困难职工。
五是开展创业成功者“献爱心,回报社会”大型慰问活动。提供创业成功人员与特困下岗失业人员交流平台,组织100名创业成功者慰问300户“4050”困难家庭。通过这项活动,进一步展现下岗失业人员的创业风采,并带动更多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六是加大失业保险、低保与再就业联动的工作力度。对准备申领和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及低保人员,重点是“4050”人员,通过就业和再就业政策扶持,推荐到公益性岗位工作,通过就业解决其基本生活保障;对于积极参加培训和接受就业服务并属于申领失业保险范围且生活困难的,先支付其两个月的生活补助费,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鼓励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的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可将其按规定享受期内剩余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发给本人,作为自谋职业的启动资金,并从再就业资金中给予不超过3000元的补助费以资鼓励。
七是做好社会保险经办工作。对于孤老户和生活不便的退休人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入户发放养老金;加快医疗保险结算速度,及时报销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督促检查各区、县、委(总公司)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医疗救助工作落实情况,搞好困难企业离休人员大病医疗费资金帮助工作;做好工伤保险新老制度的衔接工作,解决老工伤人员有关工伤保险待遇问题,使新老制度平稳过渡;与此同时,千方百计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八是进一步落实“4050”人员灵活就业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通过促进灵活就业,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问题,通过“协保到退休”,解除后顾之忧。
九是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为技能人才创造良好环境。召开高级技能人才专场招聘会,免费为下岗、失业高级技能人才进行登记并推荐就业;对组织高中、中专、职校毕业生参加劳动预备制高级班学习的技工学校给予政策性补贴;开展“技能扶贫”工程,对特困家庭子女报考技工学校的,给予学杂费减免。
十是做好劳动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信访工作直接联系广大职工群众的优势,满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尽心竭力为职工群众排忧解难,解决实际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