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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据全国妇联对我国10省区市的4000群众所做的“婚前双方财产是否有必要进行公证”的调查结果显示,持支持态度的占42.6%,持反对意见的占57.4%,几乎各占一半。记者昨天就此进行了相关采访。
天津社科院社会学家郝麦收教授认为,婚姻是人们感情发展的高级形式,婚前财产公证体现了现代人对自己今后婚姻生活的高度理性。同时,婚前财产公证不仅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以金钱、财产为筹码的功利性婚姻,而且是解决今后婚姻、财产纠纷的重要法律依据。
然而也有人对此表示了不同意见。某中学新婚不久的王老师告诉记者,步入婚姻殿堂的夫妻是为了同舟共济、牵手走过风雨人生,如果还没结婚,就先想好了退路,就太缺乏相互间的信任与支持。明扬律师事务所的杨律师说,婚前财产公证和夫妻将要结婚的感情氛围不符,有争议也是正常的,如果硬性规定婚前必须财产公证似乎也过于绝对,应该尊重双方个人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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