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自今年以来,盗窃停在路边汽车内财物的犯罪越来越多。犯罪分子或偷偷撬开汽车车门,或干脆砸碎汽车玻璃,将车内财物窃取一空。本市河西区人民法院日前审结了多起此类案件。
潘某来自新疆,无业,曾因偷窃被劳动教养。今年4月2日晚8时许,恶习未改的潘某来到河西区环湖中路的中国银行门前,用随身携带的钢钩将事主张某停放在路边的“赛欧”汽车后门钩开,窃得现金1000余元。20天后,潘某见无人追究,便伙同曾某(另案处理)、何某(在逃)来到气象台路某超市门前,再次用钢钩将一辆“夏利”汽车的后门钩开,窃得价值700多元的手机一部、现金100余元。后在几人欲再次作案时,被警方抓获。潘某因此领刑6个月,并被处罚金3000元。
与潘某相比,本市西青区的无业男子王某更为嚣张。今年六七月间,王某先后4次在河西区、和平区、河北区采取用砖头砸碎汽车玻璃的手段,盗窃车内财物。经统计,其共窃取现金4300余元以及手机一部、掌上电脑一部。最终,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处罚金3000元。
采取同样手段盗窃的张某,曾两次因盗窃被劳动教养,可张某并没有吸取教训。今年8月间,张某3次在河西区作案,砸碎停在路边汽车的玻璃盗窃财物,共窃得现金1800元。归案后,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8个月,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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