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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一对农民夫妇承包了220亩土地种植枣树,谁知大部分枣树纷纷死亡。经过调查分析,这对夫妇认为枣林旁的津南区环科油脂实验厂排出的油烟是罪魁祸首,于是诉至法院,要求油脂厂及其经营者以及开办单位赔偿254万余元。据介绍,这是天津市首例因空气污染造成种植物死亡而引发的索赔案。昨天下午,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油脂厂赔偿原告54万余元。
2000年3月,本市津南区北闸口镇翟家甸村农民刘子江与冯桂英夫妇承包了该村耕地220亩栽植冬枣树,种植酸枣苗。2001年七八月间枣树出现了叶子发黄甚至死亡现象,二人认为是邻接枣园北部的油脂厂炼油时排出的有害气体所致。2002年7月,二人向二中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254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油脂厂成立于1997年6月,属于集体所有制企业,其开办单位是辐射所。辐射所在庭审中称,沈某是油脂厂的实际经营者。2002年7月17日,油脂厂经工商部门批准注销,但并未登报公告进行清算。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沈某偿付原告刘子江夫妇经济损失541314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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