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市物价局目前已就“两节”期间价格管理、监督检查和市场监测、成本调查等工作做出部署。此外,市物价局还就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供应和价格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发改委又下发的《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日前发出通知:加强价格管理,严格控制涨价项目出台。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家发改委通知要求,在今年一季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一律不得出台提高政府定价的公用事业、公益服务和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已经公布准备在“两节”期间出台的提价项目要适当推迟。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凡是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严禁越权定价或擅自提价等价格违法行为;明确监管重点,认真落实价格和收费管理规定。要加强旅客运输价格监管,规范运输企业价格行为。铁路、民航运输企业及客票销售代理人一律不得在规定票价之外随意加收任何费用,或变相提高票价水平;公路运输企业不得随意提高客运票价,不得突破上浮幅度。“两节”期间一律不得提高实行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的景点门票价格,严禁借举办临时展览等名义搭车收费,切实加强收费管理,公安机关办理防伪居民身份证、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婚姻登记,除按规定收取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在机动车购买、落籍、使用环节,有关部门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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