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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乘车每一成人可携带物品20千克,儿童10千克,外交人员35千克。携带品的外部尺寸最大不得超过160厘米;杆状物品的长度不得超过200厘米;重量不得超过20千克。旅客凭客票(市郊定期客票除外),在乘车区间内可托运行李,每张客票不超过两次(残疾人用车不限次数)。一个城市有两个以上车站时,包裹的到站必须是装运该包裹列车的经过或终点站。行李从运到日起,包裹从发出通知日起免费保管3天,超过免费保管期领取时,按超过日数核收。
旅客或托运人托运的行李、包裹选择保价运输,应由旅客或托运人在托运单上注明。保价运输时必须声明价格。按一批办理的不得只保其中的一部分。保价运输的行李、包裹,按声明价格核收保价费,行李按0.5%核收,不足1角的尾数,按四舍五入处理。另外,铁路部门还有车站承运保价运输的行李、包裹时,有权检查声明价格同实际价格是否相符;如拒绝检查或对声明价格有异议时,不能按保价运输办理;如拒绝检查或对声明价格有异议时,不能按保价运输办理;按保价运输的行李、包裹、发生变更运输时,保价费不补不退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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