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
□查处拖欠严重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认真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加强在施工程合同履约监管
□全面推行双向担保制度
□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北方网消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精神,尽快收到实效,市政府决定下大力量从六方面入手解决工程款拖欠和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1、严格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凡存在严重拖欠工程款和恶意拖欠工程款的企业,一律不批准其投资设立新的项目开发公司,不批准其新开发项目,不为其办理用地手续。
2、查处一批拖欠工程款严重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今年3月1日以后,凡拖欠工程款数额较大、且不按要求签订还款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关部门要将企业拖欠工程款情况告知企业贷款银行,由银行将其列入信用不良单位,依法减少授信额度或不提供授信。并记入房地产企业信用档案,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3、认真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有关部门要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拖欠企业责令限期补发农民工工资。属于2003年底以前的拖欠问题,春节前不能一次补发的,按要求签订清欠合同,报有关部门备案,由相关管理部门监督执行。对逾期不补发的要严肃追究拖欠单位的责任。本市企业要限制其市场准入资格,外地企业一律清出本市建筑市场。
4、加强在施工程合同履约监管。凡不按要求期限重新规范合同或签订“阴阳合同”、不按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不按规定期限进行工程决算的,建设主管部门可暂扣施工许可证。对今后竣工工程,凡未完成竣工结算和按合同约定支付施工企业工程款的,一律不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不允许投入使用。住宅项目不颁发入住许可证,延期入住造成的损失由项目开发企业负责。
5、全面推行双向担保制度。在去年对房地产项目推行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和施工单位履约担保的基础上,从今年起,全部建设项目都要推行双向担保制度。
6、加强执法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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