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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记者从市质监局获悉,为加大对肉类制品质量监管力度,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日前,市质监局组织对市内6区17个企业经销的,涉及山西、河北、广东、山东、辽宁、浙江、四川、北京、内蒙和本市共29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酱卤肉、熏烧烤肉、熏煮香肠火腿等肉类制品进行了监督抽查,抽查结果显示:合格19批次,不合格11批次,监督抽查合格率仅为63.3%。
据了解,本次抽查主要是产品标签以及酸价、水分、苯甲酸、脂肪等项目不符合有关标准要求。造成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一是有的企业对国家标准内容不了解,在产品中加入了明令不准使用的苯甲酸添加剂,造成了产品质量不合格。二是使用的原料肉新鲜度不好,致使酸价指标不达标。三是由于运输和贮存不当,造成脂肪氧化导致酸败。四是个别企业为降低成本而使用过多的肥肉,加之不按标准和工艺要求组织生产和检验,从而使产品质量不合格。
对此,市质监局除责令有关企业立即停止经销不合格产品并依法予以处罚外,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节日期间要到信誉好的商场和超市购买知名品牌的肉类制品,避免您的利益受到侵害。(记者/刘雁军 通讯员/宝萍 质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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