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获悉,2003年湖南积极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共立案侦查县处级以上干部犯罪要案100人,其中厅级干部10人。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何素斌介绍,2003年湖南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1082件1376人,起诉956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312件399人,起诉174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9000万元。这些案件包括一批影响大的县处级以上干部犯罪要案、一批数额特别巨大的案件、一批司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案件和一批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背后隐藏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案件。
在这些案件中,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大案552件,其中100万元以上的特大案件有38件。除了查办一批贪污受贿的党政干部外,湖南各级检察机关还通过立案侦查,查办了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司法人员111人、行政执法人员274人;查办了因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人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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