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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昨天,中共天津市纪委、天津市监察局发出关于春节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六项规定的通知。
通知指出,2004年元旦、春节前夕,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监察部、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市监察局相继发出通知,对“两节”期间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反对铺张浪费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必须严格遵守。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市纪委市监察局再次重申六项规定,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贯彻落实。同时,要结合实际,研究措施,严明纪律,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注意抓正反典型,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节俭、廉洁的春节。
六项规定包括:
一、不要收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二、不要用公款大吃大喝、相互宴请和用公款支付高消费娱乐活动;
三、不要以任何理由接受有关单位用公款安排的私人旅游活动;
四、不要借拜年名义宴请上级机关领导干部和向上级单位或领导赠送礼品、礼金;
五、不要放松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廉洁要求;
六、不要参与和支持各种封建迷信、赌博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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