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近日,继新华社以“天津拆迁”为题播发6篇系列报道后,人民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等中央主要新闻媒体分别从不同角度和侧面,对本市拆迁工作的典型经验进行了集中宣传。
1月20日,《人民日报》一版刊登的报道《天津拆迁工作“一举三赢”》指出,天津市委、市政府善解民意,顺应民意,及时实施了以大面积改造旧城、改善市民居住条件为主要内容的“民心工程”。这一工程,把改造危陋旧房和旧城的过程变成为市民谋利益的过程,不仅使城市面貌改观、城市功能提升,还使市民得到实惠,开发商得利,得到了“一举三赢”的好效果。天津在“拆旧建新”工程中,群众上访极少,社会稳定,市民满意。他们的工作有许多经验:一是以法持公。建立健全制度,保证拆迁工作公开、公正、透明。二是以情动人。对拆迁市民妥善安置,确保拆迁户得到利益。政府筹集房源低价出售,政府对拆迁特困户给予补贴。三是以廉表率。在实施拆除危陋房屋的旧城改造中,任何与民争利的以权谋私和以不正当手法为开发商争利的行为都将受到法纪的严厉惩处。
1月2O日、21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和报纸摘要》分上、下篇,连续播发了题为《安得广厦千万间——天津城市拆迁改造纪实》的录音报道,指出天津市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开拓出一条依法拆迁、以情拆迁、文明拆迁的工作思路,很好地破解了城市拆迁这道难题。天津市通过制定《天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和10多个配套文件,将城市拆迁工作涉及的方方面面都做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使拆迁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群众也心明眼亮。同时,统一制作100个公示栏和10O个投诉箱设置在拆迁现场,公示拆迁的有关政策法规,接受市民投诉;对实施拆迁的有关房地产开发单位从拆迁资金、执行拆迁政策、审核发放拆迁许可证等方面强化管理,确保依法拆迁的顺利进行,保证拆迁群众的切身利益。为解决中低收入和生活困难拆迁户的住房安置问题,天津市采取了将拆除的旧建筑评估价格再加一定的补偿金作为拆迁补偿费、政府出资收购存量住房为廉租和廉价房提供给困难户等多项措施,使中低收入家庭和生活困难户在拆迁中得到了实惠。
1月19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头条播发了《天津市:依法拆迁顺民意以情拆迁暧人心》的报道,指出办实事、出实招,是天津市在开展城市大规模拆迁中,为维护好百姓利益和社会稳定所做的承诺。从去年在全国率先实行拆迁公示制度以来,天津市坚持依法拆迁和以情拆迁相结合,在拆迁量比往年增加3倍的基础上,老百姓对拆迁问题的投诉比例下降到了O.5%。在增加拆迁透明度、对拆迁单位建立相应制约机制,以保障大多数拆迁居民得到公平合理安置的同时,对于靠拆迁补偿款无力解决基本住房的1万多个特困家庭,政府还以各种形式进行了补贴。2003年,全市房屋拆迁面积达到400万平方米,拆迁居民十多万户,共发放拆迁补偿款160多亿元,数量创历年之最,市民的住房条件也得到相应改善,人均居住面积增加到了23平方米。
此外,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也于1月2O日,以成组报道的形式,分别转发了新华社的相关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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