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从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获悉,本市青少年法律服务中心受理10余例因父母离异引起子女姓名权变更的问题。由于未成年人变更姓名,公安机关规定必须生父母双方同意才能变更。另外,人民法院在处理这类案件时,通常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子女在10周岁以上尊重未成年人自己的选择;不满10周岁时,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小孩刚6岁,如果他姓程,而他现在美满的家庭里,没人姓程,你认为这对小孩的成长有好处吗?为什么离婚子女的该姓要搞的这么复杂呢,你认为叫另一方同意把他(她)的女儿(儿子)的姓名改掉,他会同意吗?我认为只要对小孩有利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