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从市房管局物业处获悉,天津今年将全面建立住房维修基金制度,为房屋“养老”提供资金保障。今年本市将通过相关方面工作,力争住宅维修基金新增5亿元,累计达到10亿元。
按照《天津市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本市区域内两个以上业主的商品住宅物业和与其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应当建立共同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维修基金专项用于商品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今年本市将全面建立住房维修基金制度,做好新老政策衔接,确保新建商品住宅维修基金实现应缴尽缴,最大限度地追缴、归集原有住宅小区公共设施维修基金,建立完善维修基金网络管理系统,增加维修基金归集管理的透明度,落实业主知情权。向全市各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提供维修基金缴存、使用明细,并在小区内公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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