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今天上午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天津2004年度各个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确定。
据了解,根据市政府有关规定,本市各个单位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基数等社会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每年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2004年度单位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基数的最低标准是780元,最高标准是3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