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负责开发公益性岗位(后勤服务和公共服务管理岗位)的组织推动及认定、政策落实和相关协调工作。
-市财政局:
负责公益性岗位工资性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资金筹集、拨付及资金监督管理工作。
-市人事局:
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开发公益性岗位的推动工作。
-市卫生局:
负责开发所属医疗单位后勤服务岗位的组织推动工作。
-市公安局:
负责开发全市协勤保安、交通协管员、车辆看管等公共服务管理岗位的组织推动工作。
-市市容委:
负责开发全市公共卫生保洁岗位的组织推动工作。
-市园林局:
负责开发全市公共环境绿化岗位的组织推动工作。
-市房管局:
负责开发全市旧楼区改造的准物业管理岗位的组织推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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