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公婆共同居住,竟多次趁家人不备盗出公婆工资存折,并先后13次从储蓄所支取现金共计2.4万余元。日前,这名大胆儿媳被南开区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酌情从重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00元。
赵某几年前结婚,婚后与公婆同住在本市南开区。初中文化的赵某,自己也有一份工作,却干出了令全家人都很吃惊的事。在去年2月至7月间,赵某多次乘家人没有防备,将公婆的工资存折偷偷拿出来,而后到储蓄所擅自取出公婆的工资。赵某先后取钱13次,支取钱款2.4万余元。去年9月,赵某的行为被婆婆发现,并被婆婆扭送至公安机关,婆婆要求追究媳妇的刑事责任。
赵某归案后对所获赃款的去向没有作出合理交代。开庭时,对于犯罪事实,赵某予以认可。一审南开区人民法院认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公婆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依法判处,并应对其非法所得予以追缴。但鉴于赵某在案发后不能如实交代赃款去向,致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无法挽回,故在量刑时酌情从重判处。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合法财产不受侵犯,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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