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除了研究部署当前防治禽流感工作,批准扶持家禽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外,还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一个引人相当关注的文件:《关于改进和加强国内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的实施意见》。虽然我们还没有读到这个文件,但看到这次会议新闻里的一段报道,还是感到振奋:“改进和加强国内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有利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有利于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建立和完善新闻发布制度,配合新闻宣传部门,及时、准确地做好新闻发布工作。”
无疑,这是用政府法规的形式,规范国内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这显然是对公众知情权尊重的表现,对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又一个实际推动。封锁和掩盖消息,这绝不是现代社会管理者所为,更不应该是身为辩证唯物主义者的共产党人之所为。在突发事件面前,对突发事件信息传播的失常、失态、失语,紧接着便一定是失误、失控、失信,而我们在这方面的经验教训还少吗?最近的实例,莫过于去年SARS爆发初期,对真实信息的“严防死守”,对虚假消息的“正经发布”,结果不仅导致错失抵御SARS入侵的良机,而且在全世界产生了恶劣的影响,真实地重演了“狼来了”的古老寓言,其消极后果至今未能消弭根除。更令人感到可悲的是,有些人直到今天尚未真正彻悟,一俟突发事件发生,本能的反应就是先封锁消息,还美其名曰“把握舆论导向”。
想起当年毛泽东在谈到“新闻自由”时的一段话,他说:“第一有自由,凡是符合人民利益的都有自由;第二无自由,凡是不符合人民利益的都无自由,即有限制。”这里将把握新闻自由的尺度定为是否“符合人民利益”。另外,毛泽东还指出:“文章的好坏,要看效果,自古以来都是看效果作结论的。”这对于我们处理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也是不无意义的。昨天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改进和加强国内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有利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有利于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这就为我们处理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提供了应该把握的方向与原则。我们为之拍手欢迎,更应该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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