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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对外宣布,参保人员治疗门诊特殊病的用药(以下简称“门特药”),可持医保证、处方和《购买门诊特殊病药品登记表》到指定的试点药店直接购药。记者采访却发现,尽管多家药店已经做好了准备,但是医院对此规定并不积极,医院处方无法流到药店,使人们至今无法到药店买这些药品。
记者在指定药店之一的中新滨江药店里看到,墙上已经贴上了关于如何购买“门特药”的详细说明,电脑系统也为销售这些药品进行了重新调试。据中新药业有关人士介绍,市民购买“门特药”的15家指定药店中,中新药业下属药店占了7家,分别为中新滨江药店、中新佟楼药店、中新中央大药房、中新天山药店、中新西站药店、中新光荣道药店和中新北站药店。虽然药店为销售“门特药”做好了各种准备,但截至目前,众多药店尚没有见到一张医院“门特药”处方。
为什么药店难见医院的药方呢?记者以普通患者身份拨打了一家大型医院医保科的电话,询问如何开处方购买“门特药”,但被告知“医院没见到文件,目前不执行”。面对同样的问题,另一大型甲等医院的回答是“医院没有外购章,根本开不出外购药处方”。此外还有一些医院人士表示对此不知情。
由于社保部门规定:参保人员在一个年度内第一次到社保中心指定的试点药店购买治疗“门诊特殊病”用药时,应先到定点医院开具处方,并加盖医保专用章,然后持医保证和处方到社保分中心办理购买“门诊特殊病”药品登记。登记后,可持医保证、处方和登记表到试点药店购药。上述医院的回答意味着患者根本无法拿到处方去办理外购手续,只能到医院的药房买药。医药业内人士指出,由于“医药分家”减少了医院收益,过去就普遍存在着医院严控处方外流的现象,一些社保零售药店每个月也见不到几张处方,“门特药”处方有此遭遇并不稀奇。
小资料
门诊特殊病分为两类七种。Ⅰ类是指肾透析、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放疗、化疗、镇痛治疗。Ⅱ类是指糖尿病、肺心病、红斑狼疮、偏瘫、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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