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云南昆明女青年张小姐同意与其热恋近一年的男友谈婚论嫁时,男友却与她提出分手。法制日报报道说,这都是一场“婚前调查”惹的祸。
今年1月,张小姐与男友准备结婚时,张小姐觉得老家在外地的男友有些情况还需进一步了解,在朋友的介绍下,她委托云南某民事商务调查社对其男友进行了婚前调查。双方商定对其男友的家庭状况、离乡前的个人情况等进行调查。
调查社在接受委托后即来到张小姐男友老家走访了他的同学、邻居等知情人,并到当地公安部门及其就读学校等作调查了解。之后,张小姐收到了一份详细的调查报告。然而,张小姐的男友在得知这一调查行动后,却提出了分手。据了解,这家民事商务调查社是去年经云南省工商部门批准成立的一家商务信息咨询及服务机构,主要从事债务、打假维权等商务调查,同时也受委托开展婚姻调查。与人们熟知的“婚后调查”重点针对财产、忠贞度不同,婚前调查主要涉及委托方未来伴侣的背景等个人状况,操作上属于“全新的”业务领域。
对于这一现象,社会各界反响强烈。有人认为,婚前调查涉及个人隐私,调查本身是违法行为。有人认为,由恋爱进入到婚姻,这本身就是一种契约关系,双方有义务向对方提供自己的真实情况,委托调查社对自己的未来伴侣进行调查,是对双方负责的表现,无可厚非。
报道指出,由于中国对“隐私权”的规定多与名誉权相关,这仍会给婚姻调查何种情况会侵犯受查对象隐私权、调查手段及证据的法律效力等带来诸多值得探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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