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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2月18日,记者从规范集邮市场座谈会上获悉,为繁荣邮票市场,杜绝假邮票坑害消费者利益,天津邮政行管部门在2004年将加大查堵假邮资票品的力度,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范围,没有经过邮政企业委托取得邮票代售权的经营者不能出售普通邮票;经营者销售的明信片、信封等邮政用品用具的监制单位要符合要求。对超出经营范围、销售违规邮政用品用具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查处。希望经营者以诚信为本,守法经营,对发现假邮资票品的行为,一经查实,对举报人予以保密和奖励,举报电话为27121022。
据介绍,2003年,天津邮政行管部门检查邮票市场2309处,违法销售的邮票25000余枚,涉及金额15000余元。在检查中,发现假的邮资封、假邮票上千枚,主要有:2001—14“北戴河—中海滩”(4—2)T、2001—14“北戴河—联峰山”(4—3)T;2000—15“小鲤鱼跳龙门”;2001—15“21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普31《黄腹角雉》;报春花等。去年全国涉及邮品制假贩假的案件中,很多被依法判刑。假邮票直接侵犯了公民的通信权利,危害严重。《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规定:邮资票品属于有价证券,伪造、臆造邮资票品是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伪造邮资凭证,未经许可仿印邮票图案或者印制带有“中国人民邮政”字样明信片的,由邮政局或其授权单位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并没收非法所得和非法物品。用户交寄的邮件使用不符合规定的,邮资凭证的邮政企业或者分支机构不予寄发,通知寄件人限期撤回,并处以应付邮资十倍罚款;无法通知寄件人或者逾期不办理撤回手续的,作为无着邮件处理。为维护消费者、经营者的利益,天津邮政行管部门以规范市场秩序和经营行为、繁荣市场为宗旨,一方面举办多种方式的活动提高邮票经营者识假辨假的能力,另一方面对邮政收寄、分拣环节的职工进行培训,配备相应工具,力求在邮件传递环节认真把关,让假邮品没有容身之地。
同时,邮政行管部门将继续举办辨伪活动,无偿提供辨伪知识,做好管理、检查、执法工作。让集邮爱好者、邮票经营者、市场管理者都满意。一宫集邮市场的负责同志张先生表示,一定积极配合行管部门工作,提高集邮市场的文化品位,举办丰富多采的集邮文化活动,增添集邮市场活力。(记者/刘雁军 通讯员/孙晓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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