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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刚刚过去的2003年里,在众多让塘沽人企盼和牵挂的事情里,有一个叫“好好”的婴儿,因为天生腭裂、唇裂,刚出生就被父母留在了医院,“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好好的命运因此一直被善良的人们关注着,并引起天津地区媒体以及上海、中央电视台等多家媒体的关注,由这一事件引发的“塘沽医院诉好好父母履行法定监护义务和给付医疗费、护理费纠纷”一案,和好好父母诉“名誉权纠纷”一案日前都已由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作出终审判决,虽然一起又一起的官司已经打完,好好也回到了父母的身边,但是好好的命运已经成为塘沽人永久的牵挂。
-塘沽医院诉好好父母履行法定监护义务和给付医疗费、护理费
2002年10月28日,好好在塘沽医院降生了,因男婴右鼻翼塌陷,口上唇及上腭部分缺损,好好的父母给医院留下了一封信认为“畸儿没有自身生存能力,没有专职、专业人员护理必然死亡,但畸儿有生存权力(利),当前最正确的方法,由医院方管理,并由贵院担负畸儿一切费用。在法院裁决后,根据责任各自承担。”可怜的无辜幼儿便被父母留在了塘沽医院。
2002年11月14日,塘沽医院一纸诉状将好好的父母告上法院,要求好好的父母履行法定监护义务和给付医疗费、护理费。塘沽法院依法组成了合议庭,于2002年12月16日和2003年3月2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并于4月4日作出判决:
一、被告于判决生效当日将其在原告处的好好抱回家中监护、抚养,并办理婴儿出院交接手续;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当日向原告交付婴儿医疗费、专护费21919.08元,2003年3月19日至好好出院止的医疗费、专护费由被告按卫生部门规定标准交纳;
三、驳回二被告反诉之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152元,其他诉讼费400元,反诉费369元,共计921元由被告负担。
-好好父母上诉 中院作出终审判决
好好的父母不服塘沽法院的判决,上诉至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中院于2003年6月17日立案,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公开开庭审理,于9月8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了好好父母的上诉请求。好好的医疗费、专护费增至31711.03元,上诉案件受理费521元,由上诉人负担。
-好好父母诉“名誉权纠纷”案
由于社会及媒体对孩子命运的关注,使好好的父母觉得自己的名誉受到了侵害,2003年2月25日,塘沽区法院受理了好好父母诉媒体名誉权纠纷一案,于2003年8月11日作出民事判决,认为媒体报道内容基本属实,语言不属于侮辱性语言,在主观上并无贬低二原告人格的故意,也未对二原告本人的人格造成贬损。原告的主张缺乏事实、法律依据,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2l0元,其他费用150元,均由原告负担。
-好好父母上诉 中院再次作出终审判决
塘沽法院判决后,好好的父母不服,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03年10月27日二中院受理此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于11月14日公开开庭审理,12月17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二审案件受理费2570元,由上诉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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