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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23日从公安部获悉,2004年1月份,全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共受理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47910起,事故共造成9217人死亡、35046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2.6亿元。其中,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14起,造成186人死亡,278人受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分析道路交通事故特点指出:一是公路死亡事故高发,1月份全国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27816起,占事故总数的58.1%,公路交通死亡事故导致7198人死亡,为城市道路发生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3倍;二是二、三级公路事故突出,全国二、三级公路上共发生交通事故17214起,占事故总数的61.9%;三是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增长迅速,1月份全国高速公路上共发生交通事故3067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2.7%。
据记者了解,1月份道路交通事故中,机动车碰撞是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形态,机动车肇事突出,其中客车肇事最严重;农用车、拖拉机肇事导致死亡人数上升,造成795人死亡,比去年同期上升7.1%;从肇事机动车驾驶人员类型分析,职业驾驶人是机动车肇事主体,3年以下驾龄驾驶人员肇事严重,驾驶人员无证驾驶肇事突出。机动车驾驶人员超速行驾、不按规定让行、违章占道行驾、违章超车、酒后驾驶,以及行人违章穿行车行道是导致死亡人数较多的几类违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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