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个月600万一根手指
江东特大绑架案昨天开庭审理
震惊宁波的2003年“江东1·13”特大绑架案昨天上午在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由于涉及10个犯罪嫌疑人,庭审一直延续到昨天晚上。
催款失败残忍剁手指
去年1月13日上午9时10分,宁波某化工公司经理毕某开着凌志轿车按往常路线去公司上班。
当他经过江东文景街路口时,突然,一骑车男子在他的车前连车带人摔倒在地。毕某急忙下车查看,就在这时,一旁冲过来两名持刀棍的男子,对着毕某就是一顿暴打。随后,毕某被强行劫持到早已停放在路边的一辆白色桑塔纳轿车内,迅速离开现场。6天后,一个自称叫顾春野的男子给毕某家属寄去快件,要求对方支付600万元赎金。“毕某被绑架了。”
警方迅速调集力量进行侦察,5月26日10时许,民警终于在河南找到了毕某的下落,并将胡二强等4名疑犯一网打尽。
当身着便衣的民警打开关押人质的铁门时,被非法关押4个多月的毕某已是蓬头垢面,脸色煞白,得知来人是宁波市公安局的民警时,他激动地挪动已经麻木的双脚,紧紧地拉住民警的双手,抑制不住的泪水夺眶而出,嘴里不停地重复着:“我知道你们会来的……”
警方查明,1月13日,在顾春野的指挥下,张风波、胡占江等8名歹徒驱车来到宁波实施了绑架。之后,他们按照事先分工,先后将毕某绑架到许昌市的7个秘密地点关押,而团伙的主犯先后来到上海、南京、济南、天津、蚌埠等地给毕某的家属打电话,以此迷惑警方,并随时向毕某家属索要赎金,并威逼毕某向家属发信,期间共有8封信通过异地寄发的手段寄往宁波,一次次催款的企图落空后,残忍的歹徒剁下了毕某的手指,寄往毕某家中。
2003年5月28日,参与、组织、实施“1·13”特大绑架案的顾春野等10名疑犯被宁波市公安民警从河南押解回甬。同时,被绑架的毕某也被顺利解救回来。
我只是雇他们讨债去
昨天上午,开庭时间一到,顾春野等10名犯罪嫌疑人被一一带上了法庭。除了顾春野,其余9人清一色是河南人,年纪最大的45岁,最小的只有20岁。
对于检察院起诉书中所说的基本事实,顾春野也有他自己的一套说法:“我雇他们讨债,事先也有合同,依法讨债,违法自负!谁知道他们干出这样的事情!”
“1996年,毕拿了我价值200多万元的货,却一直不给钱,他长期拖着不还,致使我的公司运营不灵。因为我的房子是抵押给银行的,公司面临倒闭,房子也被法院拍卖,连同房子内的家具一夜之间都不是我的了!货款200多万元,本金120万元,再加上我损失的房产100多万元,这样一算有450万元!于是我就想要去找人讨债,听说胡占江他们在讨债方面很有一套,我就把毕的照片给了他们,免得到时候找错人,还和他们签了合同,答应讨债成功后给他们25%的提成。我们签署的合同上一共有四条,一,债务数额450万元;二,向谁讨要弄清楚;三,讨到钱以后不能拿走,要打进我的账号;四,依法追讨债务,违法后果自负!”在回答多名律师提问时,顾春野辩解说。
之前还有一次未得逞
检察员在法庭上提出一个事实,在2002年12月间,顾春野就已指使他人对毕进行过一次袭击。2002年12月18日8点左右,在江东区彩虹南路香岛酒店停车场,毕就遭到3个人拳打脚踢,毕大声呼救,引起周围群众注意并赶来现场,几个人才匆匆逃离。顾辩称,因为多年来毕长期不归还欠款,他也曾多次报案,但是一直无果,于是想到了找人讨债,至于讨债人具体做什么,他并不知情。
10名律师、2名检察员以及法庭审判长、审判员、陪审员、书记员组成了颇具规模的庭审。2次休庭后,昨晚6点,庭审再次开始。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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