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观看视频):根据群众举报,和平区劳动监察部门27日对位于和平区西康路的一家美容中心进行了执法检查,经核实,该美容中心属无照经营,并拒绝向执法人员提供有关材料,截止发稿时,执法人员已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并限其7日内到劳动部门接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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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康路上的“今日靓妆美容美发中心” |
25日,和平区劳动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坐落在西康路“今日靓妆美容美发中心”自营业以来,一直没有与店内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拖欠一名员工工资,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接到举报后,和平区劳动局立即派出执法人员到该中心进行调查,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材料,却遭到了该美容中心负责人的拒绝。27日,记者随和平区劳动局执法人员再次来到该中心进行调查时,再次遭到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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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依法进行检查,中心负责人拒绝在行政处罚告知书上签字 |
上午10时刚过,在位于和平区西康路的“今日靓妆美容美发中心”里,执法人员要求该中心负责人出示营业执照、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及工资发放明细,该中心负责人拿出了上面盖着“某某美容学校”印章的毕业证书,与执法人员要求提供的材料均不相符。根据有关规定,从事美容美发行业的从业人员应取得由国家劳动保障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方能上岗。在该中心的墙上,记者看到一张由该中心自行制订的规章制度,上面写着“中心早上9点上班,晚10点下班,员工每天必签到,如违反则扣除工资30元,每迟到一分钟则扣除1元钱”等等。据举报人反映,该中心员工每月没有基本工资,员工仅靠美发提成赚取生活费,且每天的工作量已大大超出《劳动法》所规定的工作时间。由于该中心未能提供相关材料,和平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当场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
据介绍,本市一些个体、私营企业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现象比较严重,有的用人单位制定劳动规章制度严重违法,有的拖欠职工工资;有的实行计件工资的用人单位,以计件工资为名故意不支付加班费,严重侵犯了职工的合法权益;还有的企业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借口安排倒休,而不支付职工加班工资……。为此,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提醒广大劳动者,一定要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投诉。和平区劳动局举报电话:27218174(记者/刘雁军 视频制作/韩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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