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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3年8月1日国务院颁布施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至今,北京警方已抓获54名以流浪乞讨为名的违法犯罪人员。
北京警方27日透露,这54名违法犯罪人员中,以流浪乞讨为掩护在北京街头强行乞讨者19人,教唆他人乞讨者13人,骗讨者5人,诈骗者3人,盗窃者11人,故意伤害他人者8人。他们中13人被依法刑事拘留,40人被治安拘留。
据警方介绍,《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北京市各救助站共救助3621人。但部分流浪乞讨人员拒绝接受救助,在乞讨过程中生拉硬拽,不给钱就不让走,或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用抱大腿纠缠乘客等方式扰乱正常的乘车秩序;还有的采取伪造学生证、冒充失学大学生博取同情骗取钱财等。
今年1月4日,警方在地铁内发现有成人教唆儿童在列车上强讨、强要,其中3名未成年人在复兴门至建国门区间的列车上采取见人就拉、下跪抱腿等方式强行乞讨,乘客若对他们的行为表示不满,他们就张口大骂或往乘客身上吐痰。强行乞讨得到钱后,这几位未成年人将钱上缴给李士庆、刘桂霞、胡忠霞3名成年人。李、刘、胡三人均系安徽省阜阳县人,他们长期以来在地铁站内、车内指使、教唆未成年人向乘客强行乞讨钱财。目前,警方对李士庆、刘桂霞、胡忠霞三人处以治安拘留,并将被他们教唆的3名未成年人送儿童救助中心。
今年2月5日至15日,北京市公安局专门部署了为期10天的专项打击查处行动,其间共查获以流浪乞讨为掩护违法犯罪人员11人。其中,今年20岁的张海多次在西单北大街等繁华地段乞讨要饭,拒绝接受政府救助,他自称是西北纺织学院大学生,因家中遭遇火灾经济困难辍学,以此博取过往行人同情,骗取过往行人钱财。民警发现张海两个多小时共骗得85元。现张海已被西城公安分局治安拘留。
据了解,北京警方已明确对以流浪乞讨为名的四类违法行为严肃查处:一是教唆残疾人、未成年人强乞强讨的;二是在乞讨过程中公然侮辱他人、寻衅滋事、阻塞交通,扰乱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常工作或以其他方式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是以谎称家乡受灾,投亲不着骗取他人同情以达到行乞目的的;四是以乞讨为名做掩护而实施盗窃、诈骗、抢夺等刑事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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