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朝核问题六方会谈
根据第二轮六方会谈主席声明,参加会谈的各方一致同意继续会谈进程,原则同意于2004年6月底之前在北京举行第三轮会谈。
主席声明说,各方一致同意继续会谈进程,原则同意于2004年6月底之前在北京举行第三轮会谈。各方同意成立工作组,为会谈做准备。工作组的职能将通过外交渠道商定。
各方表示将致力于朝鲜半岛无核化,并愿本着相互尊重、平等协商的精神,通过对话和平解决核问题,维护朝鲜半岛和本地区的和平与稳定。
各方表示愿和平共存,并同意采取协调一致的步骤解决核问题及其他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