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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近日,市财政局转发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家禽行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紧急通知》,并就本市家禽业税收减免工作进行了部署,以促进今后家禽业持续稳定发展。
据了解,本市执行的家禽业税收减免涉及七项税种,具体优惠政策是:自2004年2月1日至2004年7月31日,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家禽加工企业和冷藏冷冻企业加工销售禽肉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对家禽养殖(包括种禽养殖)、加工和冷藏冷冻企业进行家禽养殖(包括种禽养殖)、加工和冷藏冷冻所取得的所得免征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对企业或个人于由禽类扑杀所取得的财政专项补助,免征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对企业于由禽类扑杀所造成的净损失,允许其在所得税前全额列支;对家禽养殖(包括种禽养殖)企业、家禽加工企业、冷藏冷冻企业及个人生产经营的土地、房产和车船,根据受损程度,适当减免2004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对禽类加工产品出口应退税款实行及时足额退税,对已于2003年出口但未能在2004年1月15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的部分,在企业抓紧备案的基础上给予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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