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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料峭春寒中,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省第二监狱首次举行减刑听证会。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云南省监狱管理局、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共同参会,各司其职,对云南省第二监狱提请减刑的13件案件进行公开听证。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对案件当庭作出了宣判。
此前,由于减刑案件数量巨大,受人力、物力所限,云南省法院系统对减刑案件的审理一直采用书面审理方式。
主持4日听证会的审判长向凯说,“减刑听证会上法官直接与罪犯见面,目的就是要增加审判透明度。同时也使刑罚执行机关提请减刑、检察机关监督、审判机关宣判等环节公开化。”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介绍,云南省今后将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减刑案件审理听证会制度。
在审判长向凯主持下,云南省监狱管理局代表当众宣读了提请对13名罪犯由无期徒刑减刑为有期徒刑18年半或18年等的建议书。检察官则全程认真检查了相关证明材料。之后,被提请减刑的罪犯当庭陈述了自己的意见。
一个多小时内,听证会先后完成了对13名罪犯减刑案件的听证。经合议庭讨论后,审判长当庭宣布了对这13件减刑案件的判决。
因运输毒品罪原被判决死缓两年的周某,于2001年被改判为无期徒刑。4日听证会再次给服刑表现较好的他一个惊喜,他的刑期被减为18年。他说:“听证会上法官当众宣判对我减刑,使我对减刑案件的审理程序更加清楚,我以后要好好劳动改造,还要争取减刑。”
高高大墙内,云南省第二监狱数百名服刑犯安安静静地旁听了这次特殊的会议。服刑人员谢某注意到,在13名被减刑罪犯中,周某减刑最多,由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18年,这是因为他减刑的条件更过硬,比其他人多获得一次“劳动改造积极分子”的称号。谢某说:“举行听证会审理减刑案件,公开、公平、公正。”
参与今天听证会的检察官孙江认为,检察机关原来对减刑案件的审理实施事后监督,建立听证会制度将促使监督前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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