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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快管管这害人的‘传销’吧,俺孩子只在里面待了24天,就连他亲娘都不认了。知道他娘在家生了重病,他竟然头都没回,就又去‘听课’了。我没办法,只能找了两名老乡,才把这孩子拉出来。”谈起当时的经历,这位山东省宁津老汉已是老泪纵横,泣不成声。
也许是父亲的真情感动了这名青年,他才讲出了自己的遭遇。他姓魏,今年19岁。2月初接到同乡的消息说,有一家电子厂招聘员工,一个月可以赚1000多元,就跑到了天津。到了天津他交纳了180元伙食费后,就被同乡骗进了“传销集中营”。每天都会有人专门给他们“讲课”,告诉他们只要交纳3000元,就可以成为职工,每个月最高可收入9.8万元。他正在做着这个“发财梦”时,他的父亲来到了天津。
记者与工商东丽分局军粮城工商所和军粮城派出所取得了联系后,10多名执法人员在魏某的带领下,直扑“传销集中营”。
“传销集中营”就在军粮城附近无瑕街上的一座院子里,一把“铁将军”挂在门鼻上,从外面看,这个院子好像没有人居住。执法人员从侧门冲进其中一间屋子时,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一间不足20平方米的屋子里,坐满了正在听课的数十名男女青年,由于地方狭窄,这些人几乎是肩并着肩,一名20岁左右的外地男子正在唾沫横飞地为大家讲课,数十双眼睛紧盯着这名男子,甚至都没注意到有人进了“课堂”。
在另一间屋子,门口堆放着的几十双鞋散发出难闻的臭味,绳子上晾满了各种脏衣服。地面上一层很薄的泡沫塑料板上,铺着灰黑色的棉被,这就是“集中营”中的床。屋内的角落里堆满了这些“淘金者”的行李,他们分别来自山东、河北等省市,年龄最大的23岁,最小的只有16岁。由于房子很小,他们只能男女混居在一起,虽然交纳了180元伙食费,但每天只能吃两顿饭,菜全部是最便宜的蔬菜和豆腐。
令记者不解的是,这些青年虽然已在这里生活了近一个月,有些人已经交纳了3000元钱,但他们至今都不清楚要销售的产品到底是什么,甚至从来没有见过可以使自己发财的“神奇产品”。收钱者只是不定期地到“集中营”收钱后就不见了,只留下几个为他们讲课的小头目。
执法人员对青年们进行教育后,已经规劝他们返回原籍。对三名涉嫌组织非法传销的人员,执法人员还在进一步审查中。
传销恶之花必须连根拔
在西方的许多国家里,推销员是最不受人(尤其是家庭主妇)欢迎的,这些不请自到,鼓动如簧之舌以将商品卖出为最终目的的家伙的职业品德往往与其吹嘘叫卖的东西一样充满了瑕疵。
买来的商品不称心,买主除了金钱上的损失外还要生上一肚子闷气,但大多数情况下,在吃一堑长一智的古老格言的自我劝慰下也就过去了,如果你搭进去的除了金钱、好心情外甚至还有自己亲人的身心健康,那损失可就大了。
传销就是这样一种先掏光了你兜内的每一个铜板,再骗走你亲朋的钱财与亲情,最后还要令你神志不清直至走火入魔的“商业邪教”。
据说,传销发源于欧美,有些鼓吹传销的小册子将商品销售分为三个阶段,商店内的货场销售是最原始、最一般的,以上门推销为代表的直销不过是略高一些的中级阶段,只有传销才是最高级的商品销售手段,是所谓二十一世纪的销售大革命。其实在我看来,传销之名并不准确,应为其命名为骗销。像本报连日所报道的上百名传销者聚集多日“讲经论道”,到头来竟然连所传所销者为何物都浑然不知,骗术之高也够可以的了。
对于传销,国家早已明令禁止,从此后,其便由地上转入地下,而且为“安全”起见,传销组织者往往将传销人员拘禁在某一偏僻场所,断绝他们与外界的联系,连续的“强化教育”不但将受众一一洗脑,而且限制人身自由,加之男女混居,极度郁闷,极易产生心理障碍,将这些传销窝点称之为魔窟也毫不为过。
再有一周便是一年一度的“3·15”,在我看来,传销应属“当之无愧”的商业欺诈,商业犯罪,对此,严厉打击、坚决取缔乃是惟一的选择,舍此别无他法。
再多说一句,传销为害甚烈但又久禁不绝的重要原因在于存在着适宜其生长的土壤,正因为有相当一些人总是梦想着不劳而获,一夜暴富,才有了破土而生且难以根除的商业恶之花,只要这种侥幸心理不除,禁绝了传销还会有其他毒花恶果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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