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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现在,媒体曝光的各种制假、贩假、用假行为可谓形形色色,五花八门。近日,记者从天津市公证处了解到,代表国家公信力的公证文书竟也出现了“冒牌货”。
天津市公证处副主任孙刚介绍,市公证处每年都会在日常接待中发现大量的虚假证明材料,而今年发现,造假者为了达到给假冒材料披上“真实”外衣的目的,竟然开始直接对公证文书进行仿制、假冒。记者在市公证处也见到几份已经被确认的涉及委托、离婚、贷款合同等相关内容的假冒公证书。
日前,一位自称高某的先生持一份《个人住房贷款合同》和《个人住房借款抵押合同》的公证书到银行支取公积金。银行在看到公证书后对公证书的真实性产生了怀疑,遂向天津市公证处核实。
经核实,相同编号的公证书并非由高某申请,在公证书上“签名”的公证员也从来没有做过这份公证。经天津市公证处核实后证实这份公证书是伪造的。
另外,还有一些公证书的造假方式比较拙劣,从书写格式、编号等内容上,公证人员一眼就能识别真假。
发现“问题”公证书拨打电话验真伪
办理公证需要当事人首先提出申请,公证员根据当事人申请及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加以审核,对当事人身份、申请事项及提供材料真实、合法的并且符合其他法定条件的予以出具公证书。如果您对公证书有疑问,可拨打天津市公证处将开辟的查证咨询热线83280238转228进行查询。公证处表示,将对伪造该处公证书的不法行为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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