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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社会保障、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劳动保障工作三大难题成为“两会”的热点话题。为此,本市劳动保障部门针对劳动保障的“难点”和“热点”问题,研究部署本市劳动保障工作,着手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完善医疗保险政策体系,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就业再就业 增数量还要重质量
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就业方面,本市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用积极的态度、发展的办法解决就业再就业问题。2003年本市制定44项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市劳动保障局把2004年作为政策落实年,今年在就业方面重点要分析难点、破解难题,推动政策落实。提出今年要认真落实《天津市2003年至2005年再就业规划纲要》,增加就业总量,提高就业质量。要按《政府工作报告》要求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落实再就业政策;强化再就业服务,重点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全年新增就业人员20万人,其中,安置下岗失业人员1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农民工维权 外地务工者归口管理
为做好农民工就业服务,本市已经成立了天津市外来劳动力就业服务中心。为确实保障农民工工资的按时发放,市劳动保障部门已会同市建委出台规定,从4月1日起,对全市施工企业务工的农民工工资全部实行月支付、季结算工资制度。下一步还要试行外来劳动力就业劳务派遣制度,由市、区县职业介绍机构(派遣组织)归口管理,负责外来劳动力的培训及向用人单位派遣、工资发放、保险缴纳等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然后还要统筹整合本市城乡劳动力资源,促进乡镇经济实体吸纳就业,使本市农村剩余劳动力离土不离乡,实现当地安置,就近就业。同时注意解决好失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
社会保障 医保建筹资新机制
在医疗保险方面,今年要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政策体系,继续加大政策的调整力度,出台多项医保政策。在已经出台实施的降低60岁以上退休人员门诊起付标准、合并Ⅰ、Ⅱ类特殊病门诊起付标准等政策的基础上,下一步重点做好建立新的筹资机制,解决无力参保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大病医疗待遇,对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实行大病医疗保险统筹。研究现行公务员医疗补助资金管理方式和支付模式,提高补助资金互济能力,保障公务员医疗待遇。建立统一规范的大额医疗救助办法,试行城镇居民合作医疗制度。搭建网络平台,实现经办工作快捷方便,在门诊网络结算上实现新突破等几项工作和出台相应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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