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在上海召开的全国仲裁工作会议传出信息:截至2003年底,中国先后组建了170多家仲裁机构,处理各类民商事案件纠纷9万多件,涉案标的达1800亿元。
国务院法制办官员透露,鉴于仲裁事业飞速发展,中国有关部门正在积极筹建全国性的仲裁协会。《仲裁法》实施9年多来,仲裁机构已经成为中国化解民商事纠纷的重要渠道。2003年,中国的仲裁机构共受理案件28835件,比上年增长60.5%。中国仲裁机构还积极开展涉外仲裁工作,受理的案件涉及韩国、新加坡、日本、美国等50多个国家和港澳台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