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许多人心中,“拾物招领”四个字是一种温暖的记忆。小小的“拾物招领处”,实际上是一种价值观的凝结,是拾金不昧美德的折射。
然而,随着我国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拾物招领”的外延与内涵都注入了鲜明的时代因子。一方面,作为一种公共服务设施的“拾物招领处”渐渐远离了人们的生活;另一方面,“有偿拾物招领”在各地以公司、网站的形式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种现象,“拾物招领”究竟该何去何从,“城市调查”记者就此问题展开了一系列调查……
寻找“拾物招领”
-冯先生的困惑
3月13日,冯先生捡到一个钱包。但令他困惑的是,他不知该将钱包送到哪里。冯先生找了一圈下来,不管是市场管理处还是居委会,都没有“拾物招领处”。百般无奈之下,冯先生只得一个接一个地拨打钱包内通讯录上的电话,直到第10个电话才找到失主。
失主找到了,冯先生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他一直在想一个问题:“拾物招领处”在哪里呢?
-老警察的分析
据介绍,本市早在1953年就在全国最先设立了“拾物招领处”。据了解,招领处当时一年收到的拾物如折合成现在的人民币,价值当在几万元以上。
但如今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据天津市公安局拾物招领处的工作人员介绍,他们现在每年收到的拾物只在百件左右,总价值不到3000元。一位老民警深有感触地对记者说,现在捡东西交到拾物招领处的比以前明显减少,来拾物招领处寻找丢失物品的人数更是少得可怜。
据那位老民警分析,一方面,由于人民生活水平比以前有了很大的提高,因此多数市民对于丢失物品的承受能力也大为加强。他举例说,在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那时的人如果丢了一块价值几十元的手表,就算跑大半个市区也要把表找到。而现在的人即使丢了三四千元的手机,最多不过心疼一阵子,然后花钱再卖一部,很少有人会为此找到“拾物招领处”。
另一方面,由于宣传力度减弱,导致人们都不清楚“拾物招领处”的具体地点和联系方式,这也是上交拾物减少的一个重要原因。
-记者随机调查
记者随后进行的一项随机调查的结果也在一定程度上印证了老民警的说法。在“市民捡到东西会交到哪里”的问卷调查中,超过4成的市民表示只要物品价值不高,丢了也就丢了,不会为此耗费精力去寻找。
而在“当市民丢了东西去哪里找”的问卷调查中,约6成市民表示“根本不知道‘拾物招领处’在哪里”。
“拾物招领”一直都有
-拾金不昧有奖
其实,本市有关方面也已经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去年6月,市公安局决定将原治安管理总队承担的拾物招领和走失人口管理工作职能划归户政处负责,并研究制定了《天津市公安局拾物招领和走失人口管理工作规定》,将拾物招领和走失人口工作系统地管理起来。
据市公安局户政处指挥中心民警商培斌介绍,今后不管群众在哪里捡到东西,都可以送到就近的派出所。凡是群众上交的现金和有价值的拾物,都将被及时输入一套专门为此制作的软件中。通过电脑系统处理,可以使找寻失主的工作效率大为提高。
商培斌还说,今后为便于群众认领物品,部分拾物比较集中的派出所还将在派出所内设立拾物招领窗柜或招领提示牌。
他表示,为了鼓励群众捡到物品后送到公安机关,市公安局拾物招领处还将对拾金不昧的群众给予一定的奖励。
市公安局拾物招领处通过快报公布了办公地点与联系电话。(办公地点:和平区香港路7号联系电话:23390718)
拾物招领工作是否仅是公安机关一家的事呢?民间机构或个人是否也可以设立拾物招领处呢?
就此,记者采访了天津市公安局法制办公室的一位工作人员。他表示,关于民间机构或者个人是否可以设立拾物招领的问题,我国并没有明确法律规定,他个人认为拾物招领处的设立不是一种政府行为。
-居民说无所谓
记者就此曾走访了一些居民区,其中绝大多数社区并未设置“拾物招领”。问起居民,居民反而十分诧异:“拾物招领?现在谁还愿意干这受累不讨好的活儿!”一些居民认为,现在社区里的居民彼此之间并不十分熟悉,谁丢个东西或捡点什么,只要价值不高,居民都不太当回事,也就更没有人管了。
-公共场所认为没必要
随后,记者又随意走访了一些容易丢失物品的公共场所,如公园、市场、超市、电影院等,发现这些场所都未设拾物招领处。究其原因,这些场所的相关负责人大都认为设置拾物招领处耗时费力费钱,实在没有什么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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